领导信箱

来信须知

  一、您在写信过程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领导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事项:对省发改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咨询;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反映。不属本栏目受理范围的信件,工作人员将直接予以删除并且不另行通知;

  三、为便于来信的处理,请一事一投;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我委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正常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如果您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信件中的一封;

  七、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八、如果您对处理答复意见有疑议,可以在30日内直接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复查机关需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