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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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发布机构:办公室

2021年,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通过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69条,政务类信息932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355条。

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权威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度。通过丰富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和平台,积极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增加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4条,“山西发改”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履职、谁办理”原则,统筹把握答复期限,提升答复质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更新本机关权力配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优化调整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便民、务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成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整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改要闻”“委内动态”“通知公告”等专栏发布信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委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获取、审核、发布等流程。同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网站的主体监管责任,定期对网站组织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2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1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9

2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4

1

1

1

2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够及时,解读时效性有待提高。委内部分处室规范性文件发布时间与解读发布时间间隔较大,解读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务新媒体更新速度较慢,与网民互动性不强。相较于先进省份,我委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够精细,亟需丰富内容形式、提高排版审美、强化互动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条例》要求,配齐配强干部队伍,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各信息报送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