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尧山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000014349/2024-11658          发 号:晋发改审批发〔2024〕24号
发布机构:交通处           发布日期:2024-02-20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尧山铁路

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晋发改审批发〔2024〕24号

长治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尧山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长发改基础字〔2023〕2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运输结构调整有关要求,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带动经济发展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尧山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311-140000-89-01-975305)。

项目法人为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沁县册村镇尧山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新建一条铁路专用线,正线全长1.138公里,并对既有尧山站进行适应性改造。尧山站新建到发线2股,有效长850米系列,新建牵出线1股,有效长400米。专用线线路从尧山站北咽喉接轨引出,按照“2线2台”布置,有效长850米系列。新建发煤站台、集装箱站台各一座。

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12‰;最小曲线半径:300米;牵引种类:内燃;牵引质量:双机4000吨;到发线有效长:850米。设计年发送运量200万吨/年。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329.27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沁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晋(2023)沁县不动产权第0000849号)、山西武沁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在沁沁线建设尧山铁路专用线请示的批复》(武沁铁办字〔2021〕56号)、《关于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在沁沁线延长建设尧山铁路专用线请示的批复》(武沁铁规划字〔2023〕50号)和沁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沁稳评备〔2023〕1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环评、文保等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建设。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控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十、请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和沁县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服务,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规定,项目法人需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2024023

项目名称

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尧山铁路专用线

建设

单位

山西瑞隆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

――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核准意见:

一、 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招标规模标准的各项建设内容均应进行招标。

二、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申请

三、该项目勘察未达到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建设单位提出不采用招标方式的申请。

四、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五、该项目应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项目代码:2311-140000-89-01-97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