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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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4-11656          发 号:晋发改社会发〔2024〕21号
发布机构:社会处           发布日期:2024-02-07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

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发改社会发〔2024〕2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以下简称《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10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方案》贯彻落实

《方案》是指导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延伸覆盖社区的指导性文件,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实施原则、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将系统谋划实施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推进责任,扎实推动建设任务落实,改革举措落地。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为更好开展各项工作,我省建立部门相协调、省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国资运营公司等单位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强化对本地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国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三、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1.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优先在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推进建设,逐步覆盖各类城市。国家拟选择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城市选择100个左右社区作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先行试点项目。试点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工程建设由各市政府结合实际统筹推进。

2.我省符合人口条件的城市为太原市、大同市和长治市。以上3市要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工作,敢于担当,大胆突破,精准分析总体情况,科学制定建设目标,细化落实建设任务,按照要求做好区域内试点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城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建设模式和经验做法。

3.请申报试点城市的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部门务必于2024年3月10前,联合上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相关材料,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详见附件2,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纲规定内容。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吕晓霞   311930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  苗力峰   3580082  

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  韩尚宇   6165969 

附件:1.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3.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