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原平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
晋发改审批发〔2024〕14号
原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呈报〈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原平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申请报告〉的请示》(原发改基字〔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调整运输结构有关要求,促进地方开发区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原平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代码:2204-140000-89-01-129501)。
项目法人为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原平市大牛店镇、大林乡、崞阳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一条铁路专用线,正线全长18.28公里,从北同蒲铁路大牛店站北咽喉引出,跨越改移后的国道338、阳武河后,以隧道形式穿越沿途村庄,跨过省道305,在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侧设乾跃站。乾跃站采用“到发场(5股到发线兼货物线)+装卸场(4股货物线)”形式布置,有效长满足1050米系列,预留储装运工程实施条件。同步改移国道338长度1.314公里,并预留未来由二级公路改为一级公路的条件。
技术标准: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500米。限制坡度, 6/13‰。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SS4、HXD。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系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1548万元,资本金比例20%,由企业自筹,其余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000202300040号)、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关于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的意见》(太铁科信函〔2022〕242号)和原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法人结合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区域道路运输情况,进一步落实入驻企业运输产品类型和规模,科学确定储装运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方案,确保项目投产达效。加强与省公路局忻州分局的对接,做好国道338改移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集约节约用地,满足排洪要求,确保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安全。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文保、水保、环评等手续,确保依法合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细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控工程安全质量,落实安全生产、安全质量防护、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请忻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原平市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我委完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项目法人需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2023-095
项目名称 |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 | 建设 单位 | 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建筑工程 | 核 准 | ―― | 核 准 | ―― | 核 准 | ―― | ―― | |
安装工程 | 核 准 | ―― | 核 准 | ―― | 核 准 | ―― | ―― | |
勘察设计 | 核 准 | ―― | 核 准 | ―― | 核 准 | ―― | ―― | |
设备 | 核 准 | ―― | 核 准 | ―― | 核 准 | ―― | ―― | |
监理 | 核 准 | ―― | 核 准 | ―― | 核 准 | ―― | ―― | |
招标公告以及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核准意见: 一、 该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招标规模标准的各项建设内容均应进行招标。 二、 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建筑工程(含重要材料)、安装工程、设备、勘察设计、监理内容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申请。 三、 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 该项目应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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