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强化教育卫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
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晋发改科教函〔2022〕34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落实项目监管专报机制,全面掌握全省项目实施底数,梳理问题项目症结,发现部分监管责任主体存在对项目监管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项目屡有发生且迟迟得不到有效整改,严重影响我省落实国家重大专项的整体效能和形象。为推动各级责任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年度重大专项高质量推进实施,现就强化全省教育卫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监管工作重点
各级监管责任主体应按照国家“月调度制度”安排落实各自职责,切实全面强化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紧紧盯住项目未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超期未完工、承诺配套资金未落实、完工未销项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监管有关印证资料要存档备查。
二、预警惩戒机制
(一)指标排名通报预警。省发展改革委每月调度项目进度,每月10日前发布全省教育、卫生、托育领域专报,报省政府,抄送相关省市部门,将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通报全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每月调度项目进度,10日前发布所辖区域专报并向省级报告,同步落实通报制度。请各市县对2020年以前应建成但未建成投用的未完工项目,逐项梳理原因并向省级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将区别问题项目的具体类别,对项目单位和市县提出相应的惩戒措施意见。
(二)调整暂停资金支持。2022年9月底,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教育、卫生、托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未按期开工”“资金支付率低”(未达65%)等问题项目数量比例高的市县发出警示;对警示后整改不力的市县、省直项目单位,拟采取收回或调整已下达投资,暂停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投资申请资格等在内的惩戒举措。
(三)问题项目追责问责。对项目存在问题严重且长期未能有效整改的项目单位、市县,省级将通报全省、报告省政府,并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民生事业发展、为百姓谋福祉的高度,扎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把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用足用好,发挥政府投资最大效益,不断提升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主动服务。省市县要形成合力,发改、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作为,紧盯政府投资“支付率”“完成率”等重点指标,想方设法解决基层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项目监管部门要制定落实监管工作制度,按季度逐个项目实地指导服务督办,现场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监督项目单位如实填报进度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出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月调度数据与实际建设不符等问题,切实消减问题项目存量,遏止问题项目增量。
(三)保障项目连续顺利实施。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突出稳投资稳增长,完善重点项目和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冲击,努力确保在建项目不停工、施工强度不减弱、竣工计划不延后。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