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补充征集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
乡村发展项目子项目的通知
晋发改外资函〔2022〕32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用足用好亚行贷款,支持我省重点领域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商亚行同意,拟补充征集项目,列入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备选子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贷款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式
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支持绿色降碳、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环境治理、低碳生产生活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优先考虑。同时,注重项目的社会性、公益性、创新性和示范性,项目还需符合亚行《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21-2025)》有关要求。本贷款支持方式由政府偿还或担保的传统贷款和金融中介贷款组成。
二、项目具体要求
(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可申请传统贷款,民营企业可申请金融中介贷款;
(二)项目前期工作较为成熟,基本具备可研批复条件,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
(三)单个项目申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比例要高于亚行贷款比例,项目利用亚行贷款部分的土建工程比例要控制在50%以下;
(四)项目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要突出创新理念和创新内容;项目对其他地区要具有示范性,经验做法可推广;
(五)不支持化石能源和光伏类项目;不支持市场竞争力比较强的纯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市和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做好项目谋划的基础上,结合贷款支持的重点领域,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贷款偿还担保责任,严格审核项目单位和各地的偿债能力,落实配套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债务风险。对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列入我省和行业重点发展规划的项目优先予以报送。项目申请和实施单位应对借用贷款具有较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抓紧进行项目组织和准备,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贷款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信息表,申请传统贷款的还需要提供各级财政还款承诺函,一并联合逐级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直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属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申报材料达到可研深度。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赵海清0351-3119059
省财政厅国际处 樊晓君 0351-4040626
邮箱:xfgwwzc2016@163.com (材料电子版发此邮箱)
附件: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补充子项目申报信息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