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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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6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外资处
  • 成文日期:2022-08-12
  • 标题:关于补充征集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子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晋发改外资函〔2022〕327号
  • 发布日期:2023-01-12
关于补充征集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子项目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3-00672          发 号:晋发改外资函〔2022〕327号
发布机构:外资处           发布日期:2022-08-12

关于补充征集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

乡村发展项目子项目的通知

晋发改外资函〔2022〕32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用足用好亚行贷款,支持我省重点领域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商亚行同意,拟补充征集项目,列入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备选子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贷款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式

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支持绿色降碳、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环境治理、低碳生产生活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优先考虑。同时,注重项目的社会性、公益性、创新性和示范性,项目还需符合亚行《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21-2025)》有关要求。本贷款支持方式由政府偿还或担保的传统贷款和金融中介贷款组成。

二、项目具体要求

(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可申请传统贷款,民营企业可申请金融中介贷款;

(二)项目前期工作较为成熟,基本具备可研批复条件,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

(三)单个项目申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比例要高于亚行贷款比例,项目利用亚行贷款部分的土建工程比例要控制在50%以下;

(四)项目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要突出创新理念和创新内容;项目对其他地区要具有示范性,经验做法可推广;

(五)不支持化石能源和光伏类项目;不支持市场竞争力比较强的纯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市和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做好项目谋划的基础上,结合贷款支持的重点领域,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贷款偿还担保责任,严格审核项目单位和各地的偿债能力,落实配套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债务风险。对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列入我省和行业重点发展规划的项目优先予以报送。项目申请和实施单位应对借用贷款具有较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抓紧进行项目组织和准备,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贷款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信息表,申请传统贷款的还需要提供各级财政还款承诺函,一并联合逐级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直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属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申报材料达到可研深度。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赵海清0351-3119059

省财政厅国际处    樊晓君 0351-4040626               

邮箱:xfgwwzc2016@163.com (材料电子版发此邮箱)

附件:亚行贷款山西低碳和包容性乡村发展项目补充子项目申报信息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