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变更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
石岭关段改建工程项目法人的函
晋发改交通函〔2022〕321号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忻发改〔2022〕1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为有效提高国道108线忻州境内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我委以晋发改审批发〔2021〕313号文件批复了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待引进社会投资人并组建项目公司后报我委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目前,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引进社会投资人及项目公司组建等工作已完成,PPP项目合同已签订,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法人变更为山西路桥集团忻州国道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仍按我委晋发改审批发〔2021〕313号文件执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