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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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6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科教处
  • 成文日期:2022-08-09
  • 标题:关于对《“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 发文字号:晋发改科教函〔202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01-11
关于对《“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3-00637          发 号:晋发改科教函〔2022〕318号
发布机构:科教处           发布日期:2022-08-09

关于对《“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晋发改科教函〔2022〕31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社部 关于“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2021年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统筹摸底编制了《“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储备库》),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支持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为做好储备项目的动态管理,推动项目优质高效实施,我委拟会同省教育厅对《项目储备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原则

切实维护《项目储备库》严肃性,动态调整坚持“退一补一”的总体原则,特殊情况除外。一是对前期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个别原国贫县,结合县域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实际需求情况,全面梳理、认真摸底、精准布局、确保达标,科学合理确定增补项目规划储备工作。二是对使用其他渠道资金已建成、不再实施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提出调减,对前期工作成熟、项目效益明显、重新规划且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提出调增。三是2022年底仍未能推动实施的项目学校应当移出项目库。

二、动态调整内容

坚持以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照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要求,主要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供暖取暖设施、无障碍设施、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卫生保健室、足球场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场所、“互联网+教育”设施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急需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达到规定标准。

二是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集体办园。主要加强幼儿园活动、生活场地等设施土建;支持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闲置校舍、居民小区配套用房等场所装修改建幼儿园园舍;支持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

实施范围仍在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动态调整要求

一是切实维护项目规划储备的严肃性。《项目储备库》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前期入库项目存在学校项目名称不准确、规划规模不精准、储备内容不完全等问题,给《项目储备库》推进实施带来了很多障碍和困难,影响了我省向国家争取年度资金,迟滞了《项目储备库》整体推进力度。请涉及编制项目规划的单位高度重视,从推动我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的高度,要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基础、深入调研项目条件、精准测算达标缺口,杜绝“闭门造车式”编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库》动态调整编制工作,确保项目底数清、规划实、推动快。

二是严格把握重点建设内容的原则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必须坚持“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原则上在项目县(市、区)独立设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内遴选;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范围内遴选。不得将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已由其它渠道投资基本建成、对扩大培养能力作用有限的学校,已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学校等情况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是认真落实投资政策的限制性。各市要根据中央支持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合理申报投资计划,自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要按照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分解安排项目,避免项目分散加重地方筹资压力,申报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门,抓紧开展《项目储备库》动态调整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电子版请于9月20日前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无调整需求。附件请到指定邮箱(邮箱:sxfgwkjws2407@163.com,密码:Fgw123456789)自行下载。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甘宏志,0351-3119210,邮箱:sxfgwkjws2407@163.com;

省教育厅:柳丹,0351-3041300,邮箱:cwc@sxedc.com。

附件:1-1“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项目储备库

        1-2××市“十四五”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项目储备库调整表

        2-1“十四五”山西省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项目储备库

       2-2××市“十四五”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项目储备库调整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