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审批发〔2024〕228号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忻发改〔2024〕10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干线公路网结构,缓解河曲、保德县城市过境交通压力,增强煤炭产业区之间、旅游产业区之间的便捷连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现就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忻州市河曲县、保德县及吕梁市兴县境内,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河曲县刘家塔镇坪头村,接既有国道336,向南沿既有国道336布线,至石城村另辟新线,经鹿固乡、沙坪乡、旧县镇、社梁乡、义门镇,腰庄乡、桥头镇、孙家沟镇、南河沟乡、土崖塔乡,终点位于兴县瓦塘镇刘家峁村,接既有省道110。主线全长约109.3公里,大中桥梁20257米/69座,隧道4241米/8座,互通立交5处,收费站3处(本项目主线收费站2处,灵河高速公路匝道收费站1处),收费站管理区、养护工区、治超站合建2处,服务区1处(与项目管理中心合建),隧道管理站2处。同步改建黄河1号旅游公路刘家塔镇坪头村至石城村段4.4公里。
二、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
时,路基宽度20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0681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176136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特许经营者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出资93809万元;政府方出资82327万元,其中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车购税资金)22405万元,忻州市人民政府出资59922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筹融资方式解决。
项目单位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河保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管,积极稳妥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切实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二)进一步加强地质勘察,优化项目方案,据此编制和报批项目初步设计。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地震、文物、电力、铁路、燃气等相关部门沟通,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在设计、施工、运营中,针对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
(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按时填报项目信息,落实信息披露各项要求。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20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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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河保公路项目管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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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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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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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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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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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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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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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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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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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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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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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以及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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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 一、该项目属于使用国有资金关系社会公众安全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招标规模标准的各项建设内容均应进行招标。 二、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勘察设计、监理内容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申请。 三、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鉴于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投资人具有自行建设的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种情形的规定,同意其建筑安装部分不采用招标方式的申请。 四、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该项目应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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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306-140000-89-01-74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