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晋发改审批发〔2024〕200号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审核批复的请示》(临发改城环字〔2024〕1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调整运输结构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5-140000-89-01-966607)。
项目法人为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退沙街道和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线路利用原省监狱煤矿王庄铁路专用线,自南同蒲铁路南关站侯马北咽喉引出,自北向南布设,于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50米;拆除既有装卸线,新设货物装卸线2条,有效长分别为950米、1051米;末端设机回线,有效长度50米。线路全长约1.3公里。新建880×30×0.8米货物站台1座。配套建设生产业务用房和通站道路等。近期设计运量275万吨/年,远期330万吨/年。
主要技术标准: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3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内燃;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950米系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945万元,其中资本金比例20%,由企业自有资金筹措,其余80%采用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进一步做好进站道路方案研究,加强施工、运营期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
七、项目核准的前置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000202400028号),其他重要支撑文件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代码变更的函》(晋自然资函〔2024〕453 号,项目代码变更为:2405-140000-89-01-966607)《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太铁科信函〔2023〕386 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环评等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通信等产权单位对接,确保建设运营安全;按照文物部门要求做好王庄遗址等保护工作;适时做好与环保罩棚等辅助生产设施的配套衔接,确保建成后按期达效。
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规定,项目法人需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202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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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山西省霍州市圣和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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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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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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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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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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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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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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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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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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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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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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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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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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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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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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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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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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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以及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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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招标规模标准的各项建设内容均应进行招标。 二、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建安工程(含重要材料)、设计、监理、设备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申请。 三、该项目的勘察部分未达到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勘察部分不采用招标方式的申请。 四、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该项目应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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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405-140000-89-01-96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