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灵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治机场迁建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用运输机场是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山西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用运输机场发展,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作出指示要求,并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争取最大支持。
我省规划“一干八支”运输机场布局,目前已建成1个干线和7个支线机场。长治机场迁建项目已纳入民航局印发《“十四五”民用运输机场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调整方案》(民航发〔2023〕24号),并列入我省2025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长治机场迁建项目快速有效推动。一是进一步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等部委对接,积极争取将长治机场迁建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二是指导长治市认真落实《“十四五”民用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21〕624号)文件要求,深化前期工作研究,强化项目方案论证比选,做好项目资金筹措方案,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确保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三是积极协调山西航产集团全力配合长治市政府做好项目国家资金申请协助,建立专业人才保障机制,提供全面技术咨询等工作,力争把长治新机场建成省内重要航空港,为我省民航事业腾飞添翼。
另外,需要向您说明的是,迁建军民合用机场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广。按照国内同类型项目建设经验,您提出的“力争2026年开工建设”难度极大。我委将全力协助长治市政府做好项目前置要件办理,推动项目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审批建设要求的通知》,也请您建议长治市政府进一步夯实长治机场迁建工程未来规划客货量,科学设定机场建设规模。
承 办 人:王琳
联系电话:0351—3119417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