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渊等2名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临汾市推进煤/甲醇制烯烃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煤化工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之一,依托煤炭资源禀赋,我省煤化工产业总量不断扩大,循环经济初具规模,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同时,随着环保压力的加大,煤化工产业也面临着政策和区域约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煤化工产能。临汾市处于汾渭平原,属于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煤制烯烃项目几无可能。
临汾市是我省产焦大市,现有焦化产能2142万吨/年,焦化副产资源丰富。2023年6月,我委联合省工信厅、省能源局印发《推进煤炭和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发改工业发〔2023〕193号),支持临汾市打造焦化化产深加工产业集群。其中,焦炉煤气经甲醇制烯烃是典型的焦化化产深加工产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范畴,无政策和区域限制。据测算,300万吨焦化项目产生的焦炉煤气即可延伸生产10万吨烯烃。临汾市可在焦化产能集中区,论证焦炉气经甲醇制烯烃项目的可行性,合理规划布局烯烃项目。我委将从政策规划、项目谋划、产业延伸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推动临汾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承 办 人:郝世强
联系电话:0351—3119579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