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2022年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抓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促规范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类信息1119条,信息公开目录312条,财政预决算12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动态信息378条,其中微信229条、微博149条。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制作“一图读懂”、动画视频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2022年,积极组织召开或参与山西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山西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解读及“山西这十年”省发展改革委专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专场等14场新闻发布会,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52条。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便民答复、直接沟通等手段,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听取群众意见。2022年,共收到领导信箱留言178条,回复处理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保证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答复格式,确保形式要素完备齐全,做到准确、规范答复申请公开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均已办理,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利用委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宣传片、展板、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通过与中央及我省各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深度对接,积极发布我委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新闻,发出发改声音,讲好发改故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目录分类,根据工作需求,适时调整增设网站栏目,优化栏目设置。2022年,开设二十大专题链接,设立“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晋农产品成本调查70周年”等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网站安全,常态化做好网站监测工作。2022年,按照全省政府网站自查、抽查工作要求,完成全年度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月度自查报告12期,季度自查报告4期。同时,组织全委及委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运营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及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信息排查整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5 |
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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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4 |
4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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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2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1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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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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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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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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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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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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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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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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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9 |
1 |
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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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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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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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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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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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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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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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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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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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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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4 |
4 |
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1 |
1 |
2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除主动公开文件以外,个别处室、单位对政策解读类、依申请公开类等信息公开时效性较低。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在实际工作中,我委存在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专职人员少、专业技术欠缺、互动性不强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条例》要求,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立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途径,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文字能力等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本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