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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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5-039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收费管理处
  • 成文日期:2025-07-17
  • 标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阳大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晋发改收费发〔2025〕239号
  • 发布日期:2025-07-25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阳大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5-03990          发 号:晋发改收费发〔2025〕239号
发布机构:收费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5-07-17


晋发改收费发〔2025〕239号


山西阳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大铁路货物运价的申请》(阳铁〔2025〕7号)收悉。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依据成本调查情况,参照我省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水平,经研究,现将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详见附件1,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你单位可在规定的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运价。

二、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单位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水平,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铁路运输服务。具体品类详见附件2。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企业网站、营业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试行期满60个工作日前,由你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制定货物运输价格。

    附件:1.阳大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表

         2.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整车运输货物品类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