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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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浮动幅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2-53728          发 号:晋发改收费发〔2022〕298号
发布机构:收费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07-22

山西地方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山西省2022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上浮幅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地方铁路整车货物运价上浮幅度,最高浮动幅度由10%降为5%,下浮不限。铁路运输企业在规定的基准运价和

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运价。

二、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费优惠政策,鼓励与大型工矿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切实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水平。

三、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四、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企业网站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地方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22

此文主动公开)

地方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表

运价号

单位

标准

1

/轴公里

0.64

2

/吨公里

0.17

3、4

/吨公里

0.27

5、6

/吨公里

0.30

机械冷藏车

/吨公里

0.35

1.农用化肥执行现行优惠运价,每吨公里0.25元。

2.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单位运价×运价公里

3.整车货物运价号统一采用国家铁路运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