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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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2-01312          发 号:晋发改社会发〔2021〕496号
发布机构:社会处           发布日期:2021-12-22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西省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9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西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争先崛起的行动方案》,全面提升我省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我省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足、资源布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日趋完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政府保障基本、社会积极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格局不断完善。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教育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底线要求和省定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5%;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45%;全民健身程度进一步提升,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筹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随迁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等部门)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业稳定投入机制,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实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省人民医院和省儿童医院等国家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含P3实验室)以及省市县三级其他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3.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我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服务系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全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多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服务,鼓励退役军人灵活就业。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一县一品牌”工程。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重点社区(村)充分就业帮扶行动,强化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4.推进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推进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支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残联)

5.提升重点人群社会服务能力。完善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加快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护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延伸服务。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3年,力争实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50%。(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

6.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每年支持建设不少于3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广太原社区居家嵌入式养老模式,有序实施我省社区养老服务“1251”工程。重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运行,做好全国统筹准备工作,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办法。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出台《山西省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健全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做好跨地区跨制度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医保局)

(二)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

8.加快办好国内一流高等教育。推动“1331工程”提质增效,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和中北大学率先发展,力争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取得突破。加强山西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建设,力争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推动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积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实施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打造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9.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质量和精准性。实施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大力支持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高等职业学校推进建设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支持太原、大同、晋中、长治等城市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城市试点。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大型产教融合重大实训平台载体和市县级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10.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山西白求恩医院、省肿瘤医院和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布局推进运城、长治、临汾、大同建设4个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建设,统筹打造区域优质医疗资源新高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11.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零门槛”服务全覆盖,组织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促进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均衡发展。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文明守望工程”,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深化“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做大做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依托文化街区、文化场馆、博物馆,推动建设一批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喜闻乐见的文化体验项目。(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广电局)

12.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运动。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建设20个社区全民健身中心。有序推进汾河自行车健身长廊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乌金山全国大众滑雪赛、太原国际马拉松赛、太行山大峡谷国际攀岩赛等赛事筹办,引进和支持更多品牌体育赛事落户山西。(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加大对全局性、综合性和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推动不同部门和不同领域制度安排的相互衔接,互相配套,确保工作计划落实落细。

14.明确供给各方责权。各省直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本领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工作力度,细化配套制度和政策,督促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保障各领域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