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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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85号 提案的答复
索 引:000014349/2023-30143          发 号:晋发改提函〔2023〕9号
发布机构:投资处           发布日期:2023-06-13

民盟省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消除民营企业投资顾虑及隐形壁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案提的很好。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山西市场主体的主力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社会投资的重要力量、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案中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破除隐形门槛、PPP模式调整”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这些建议对优化全省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激发全省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实施全国统一负面清单。2022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除了禁止和许可准入之外的其他所有行业,由市场主体根据需要自主决策,我省将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维护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去年12月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落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民间投资扩规模优结构提质量。特别是针对我省民间投资比重不高、增速回落的问题,提出“全省民间投资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十四五’末占比超过58%”的量化目标要求。《实施意见》针对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隐性壁垒问题、房地产业民间投资下行压力较大问题、能源领域民间投资规模小问题等11个方面,提出40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壮大、扩大有效投资。

三是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今年4月,我委印发实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一季度面向民间资本推出10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22亿元,引入民间资本1057亿元。相关省直单位推介26个,11市和综改区推介74个,涉及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社会民生4大领域。其中,有在建项目、计划新建项目,也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有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也有民营企业投资项目。该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以参与建设、股权投资、合作经营、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或主导项目。该长效机制将按季度向民间资本持续发布推介优质项目,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四是扎实做好PPP项目的清查整改工作。我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PPP项目清理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已开工的PPP项目,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对未开工的项目,研究采取其他模式推动实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对共性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瓶颈性问题逐步解决,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杨韶欣

联系电话:0351—3119127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