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陈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修订《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成果,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学习贯彻,大力宣传法律援助重点内容,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为山西省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