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晋发改办室发〔2024〕39号)的部署安排,我委对2023年12月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58件文件予以废止、45件文件宣布失效,自公布之日起(2024年12月6日)生效。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晋发改办室发〔2024〕39号)的部署安排,我委对2023年12月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58件文件予以废止、45件文件宣布失效,自公布之日起(2024年12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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