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滚动

关于印发《山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修订了2018年出台的《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形成了新版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6月26日起施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晋发改成本发[2018]118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山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