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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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2-69394          发 号:晋发改资环发〔2022〕423号
发布机构:资环处           发布日期:2022-10-28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循环经济

发展规划的通知

晋发改资环发〔2022〕4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山西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构建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深入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聚焦循环经济重点领域,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示范试点建设,谋划布局重点项目,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3%,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量1.1亿吨,利用率达到42.24%,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城市污水回用率28.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7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链条化、基地化的循环经济格局基本形成。围绕煤炭、电力、焦化、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促进供应链产业链循环链接,各市基本形成了具有区域资源特色的循环型产业链条。长治市、大同市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大同市、临汾市、阳泉市、吕梁市、河津市、保德县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朔州市、长治市、晋城市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加快建设,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取得较大突破。350余项循环经济项目列入省科技计划,实施了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生产技术研究、煤基固废制生态修复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与示范等一批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重点项目。循环经济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发挥规划引领,制定出台了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有力支撑了全省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一方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另一方面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国际资源供应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对我国资源安全造成重大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的基础上,推动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带来了新机遇。同时,我国主要资源保障能力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的需求十分迫切,且空间巨大。

从省内看,我省循环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重点行业资源产出效率不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低,回收设施缺乏用地保障,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大宗固废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突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需求更加迫切。

无论从全球绿色发展趋势和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看,还是从国内、省内资源需求和利用水平看,我省都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思路,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循环经济技术创新能力,推行绿色循环生活方式。聚焦循环经济关键领域,深入开展六大工程六大行动,率先形成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大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减量优先。坚持减量优先的循环经济发展原则,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源头绿色设计,统筹推进节能、节水、节材,最大化地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  

坚持畅通循环。以不断完善循环体系为抓手,聚焦区域间、行业间以及产品利用各环节,打造有序畅通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路径,建立健全源头减量、精细分类、高效利用、循环再生等环节全覆盖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着力推动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强化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生态和循环发展得到新的提高,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较大成果。

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完成国家分解下达我省的指标任务。

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全省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1800万吨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地级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绿色循环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成效显著,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大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100%。

三、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建立全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产业废弃物高值化循环利用,加快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

(一)推行产品绿色设计

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各个生产环节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原料,提高再生原料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促进包装和包装印刷材料减量化。争取我省复合肥料、钕铁硼永磁材料、可降解塑料等产品入选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二)推动能效提升和节能降碳

按照“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的原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能耗强度为目标,在电力、焦化、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及煤炭重点行业开展能效提升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能耗管理,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等级,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

(三)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充分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及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提高我省大宗固废规模化、基地化、高值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在道路、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采空区充填或回填、盐碱地改良、土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治愈性利用。拓宽脱硫石膏在生产水泥、纸面石膏板、高强石膏粉、3D打印石膏增材、石膏晶须等领域的应用。加强尾矿、共伴生矿有价组分的提取及剩余废渣的规范化利用。探索赤泥和冶炼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的规模化利用技术及管理创新,有效拓展规模化应用领域。

专栏1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大同市、临汾市、阳泉市、吕梁市、河津市、保德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等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砌块砖、板材、干混砂浆、装配式住宅部品、发泡陶瓷系列等绿色新型建材,发挥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替代天然资源的协同降碳作用,形成利废建材行业降碳示范效应。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进朔州市、晋城市、长治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广粉煤灰制备装配式住宅用整体复合墙板、轻质多孔保温材料等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拓展煤矸石发电、脱硫石膏制石膏板、钢铁冶炼渣粉磨超细粉等综合利用途径。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国家骨干企业。依托太原钢铁(集团)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山西大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山安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能投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家骨干企业,推动粉煤灰生产蒸压粉煤灰砖、超细改性粉煤灰等高附加值产品,脱硫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建材产品,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透水砖等环保产品,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天然气、生物质供热及发电等产品。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推进产城协同综合开展资源化利用

鼓励符合条件的水泥窑、冶炼窑炉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废弃物等,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

专栏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各设区城市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园区。

鼓励技术研发。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垃圾分离工艺技术、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

促进产品应用推广。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公路路基垫层等必须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再制造产业,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通过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丰富回收站点,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降低回收成本。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在用地供给、路权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和规范,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专栏3  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规范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以便利居民交售废旧物资为原则,结合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点。鼓励龙头企业整合提升网点运营水平,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拓展全品类回收功能,提高回收率,扩大覆盖面。

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太原、长治、临汾、运城等废钢加工利用产业,汾阳、平遥废橡胶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忻州、吕梁、运城废铝、废铜加工利用产业,晋中废纸加工利用产业集群。

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推动太原、临汾等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鼓励各市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园区或集聚区,在产业链聚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进行示范推广。

到2025年,全省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太原市、临汾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龙头企业,支持优势钢铁企业牵头成立大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废钢铁、废铝、废铜、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加大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拆解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水平,强化再生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专栏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

和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推动阳泉、临汾、长治等有基础的城市开展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引导并规范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享信息。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规范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组织实施。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由省工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

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以车辆、家电、手机等为重点促进二手商品便利交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开展闲置物品共享行动,通过共享和交易两种方式,科学处理闲置物品,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四)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省制造业基础优势,重点推进煤矿机械、工程机械、机床以及电机等领域再制造发展,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以煤矿机械为突破口,加强对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隧道掘进、煤炭采掘等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结合装备数字化转型,开展设备寿命评估与检测、清洗与强化延寿等定制化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

专栏5  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和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行动

壮大煤机再制造。以骨干煤机企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刮板输送机链轮轴、减速器、刮板输送机的链轮链窝等结构复杂、附加值高、易磨损失效的采煤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再制造,培育和壮大煤机再制造方面的重点企业。充分发挥山西省智能煤机产业技术联盟、山西省智能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研发一批煤机再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

探索培育其他领域再制造。鼓励增材再制造、电机再制造、轨道交通再制造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动增材再制造、电机再制造、轨道交通再制造等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

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行动。依托我省汽车制造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探索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加强涵盖汽车生产企业、车辆管理部门、经销商、维修企业、保险公司、回收拆解企业等的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强化汽车生产、进口、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关键零部件流向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

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行动由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太原海关等部门组织实施。

五、建立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

加快现代农业循环发展,培育农业综合体、循环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现代农业载体,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高效、高值利用水平。

(一)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坚持整县推进、农用优先,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发挥秸秆还田耕地保育功能、秸秆饲料种养结合功能、秸秆燃料节能减排功能,推动秸秆收储站点建设,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畜禽粪污处置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就近就地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鼓励规模养殖与规模处置利用相结合,提高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鼓励利用次小薪材、林业加工废弃物生产复合板材、食用菌栽培和焚烧发电,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

专栏6  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依托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秸秆收储场,构建区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格局,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综合利用。

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规模场和散养户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处理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实现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

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建设50个左右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其中打造一批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全量利用典型样板,带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开展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

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加强区域废旧农药瓶、废旧灌溉器材、废旧农机具等农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

推行种养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推广畜禽、粮食、蔬菜、水果协同发展模式。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支持利用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等生产沼气,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科学利用林下空间,重点发展林下经济。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根据我省园区的产业基础,加快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循环化水平,积极创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模式。

(一)创建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

推动园区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扩大绿色产业规模,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行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综合利用,加强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创建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

专栏7  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创建工程

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开展循环化改造,建成50个左右省级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创建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探索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在省级及以上各类产业园区筛选减碳空间较大、有一定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和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严格执行项目低碳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抓住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加速节能、减排、碳汇、固碳技术研发推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5G+等数字化手段,推动低碳产业培育、传统产业低碳改造、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低碳转型、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零碳负碳技术应用、资源循环化利用,形成各具特色的近零碳排放园区循环发展模式。

(三)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培育一批绿色工业园区,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资源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园区内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实现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七、提升循环经济技术创新能力

围绕循环经济关键领域,持续推动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力争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打造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我省循环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一)鼓励低碳循环技术研发

强化对能源革命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通过省科技计划,布局一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科技项目,力争在煤炭绿色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成气开发利用等领域取得一系列科技成果。加强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关,聚焦产品生态设计、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高端装备再制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低碳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切实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

(二)培育绿色循环技术创新载体

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加强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交易等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育建设新型学院。做强现有绿色循环技术省重点实验室,锚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我省黄河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对产业链、创新链的科技供给能力。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模块。新认定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充分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作用,撬动各类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循环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专栏8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实施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非常规天然气、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绿色技术创新需求,布局支持一批绿色循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引导循环经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建设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推动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获得国家认定以及示范应用,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科技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在晋转化。

突出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循环经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中主体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

到2025年,建设1-3家绿色技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平台。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会同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推行绿色循环生活方式

以绿色循环发展为导向,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提高企业、公共机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基本形成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一)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坚持以强化公共绿色生活理念为基点,深入开展和创新“绿色细胞”工程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将“绿色细胞”工程融入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广泛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全省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促使人民群众过上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高品质生活。

(二)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引导公众选择使用环保布袋、无纺布袋和可降解购物袋以及生物全降解塑料制品。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力度,完善可降解塑料垃圾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将塑料制品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列入企业失信记录,着力培育可降解塑料重点企业。

专栏9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

强化生产源头整治。加强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企业的执法力度,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严格管控流通环节。推动建立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对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行为,实行个体商户和市场开办者双罚。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推广替代产品应用。鼓励餐饮外卖企业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大力支持可降解塑料制品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产品重点企业。

加强回收处置建设。推动朔州、吕梁、临汾、运城4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尽快建成投运。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促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快件原装直发,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

专栏10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

推进快递包装源头减量。到2025年,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动全省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40%,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

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涤纶纤维、涤棉、棉麻帆布可循环集装袋和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袋,优先使用可降解材质的填充物。在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

加强快递包装回收。鼓励在校园、社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每年新增300个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快递网点、营业场所、分拨中心。鼓励电商企业减少使用难以分类回收的材料和包装设计,提升快递包装可回收性能。

落实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电子商务、快递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鼓励企业执行国家统一的快递包装、循环包装的核心关键指标要求。强化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宣传推广。

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由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营造绿色循环生活氛围

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培育勤俭节约、低碳循环的消费观念,提高企业、公共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媒体绿色理念宣教功能,把绿色生活理念纳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各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并加强与节能、节水、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取得实效。各市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精心组织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二)落实循环经济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循环经济领域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我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制定。

(三)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

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我省包括重要资源消耗量、回收利用量等在内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核算方法,提升统计数据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支撑能力,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会同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用好用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领域重大工程的投融资力度。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循环经济有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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