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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规范权力有序运行,有效预防化解行政风险,积极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现将全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位谋划推动法治工作。委党组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建机制与重谋划相结合、法治与党建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牵头处室具体抓、相关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形成全委上下推进法治建设合力。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等,提出25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有序开展“立改废”工作。提前开展《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条例初稿;持续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的衔接沟通,将条例列入2024年全省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全委开展涉及部分涉疫情防控管理文件清理工作,废止8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废止1件。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罚款事项、涉及行政复议地方性法规等集中清理,进一步增强发展改革部门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严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把好文件质量关,从源头上牢牢保障依法行政,全年对80余件重大行政决策完成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定、公布并完成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成委机关法律顾问遴选工作,新增公职律师1名,充实委公职律师队伍力量,为委内涉法事务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为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文件、重要合同协议以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专业意见100余次。

(三)依法履行法治工作职能。一是统筹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同步出台13个配套行动计划,持续完善“1+N”政策体系。采取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模式,将实施方案细化为130项推进举措,将行动计划分解为161项重点任务,按月跟踪调度。研究起草《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明确问题排查整改、完善长效机制等4方面17项举措,提出近期贯彻落实的32项重点任务,细化推进举措、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编制《山西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选取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综改示范区等7个试点,围绕5个维度27个指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二是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壮大发展。牵头起草《关于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围绕能源、交通等8个领域提出30条“硬措施”。起草《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打造公平发展环境、强化政策要素支持、坚定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民企转型提质、强化保障落地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牵头制定《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全省累计四批次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共400个,计划总投资4953亿元,计划引入民间资本2516亿元。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编制《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明确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加大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水平等重点任务。印发《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山西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实施失信惩戒工作。印发《山西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生态环境、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山西省政务诚信建设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试评价工作。四是不断规范价格管理。修订印发《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组织召开运三高速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科学论证项目价格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制定《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五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与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若干措施》,有效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组织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机构全面清理历史沉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最终全省307个项目退还各类保证金2803.47万元。

(四)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委党组书记和成员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等。领导班子按照分管业务领域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在抓好法治学习工作的同时也抓好督促落实。2023年委党组共集中学法7次。二是突出发展改革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发改大讲堂、行政执法大讲堂等平台,实现全委机关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新晋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委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发放《“八五”普法案例教程》等法治书籍200余册,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80余册,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委机关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17人参加宪法宣誓,强化尊崇宪法的意识。组织70余人赴太原中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庭审旁听,实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三是突出面向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一周年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走进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与国资委联合对省属18家企业开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宣讲,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及时公布,2023年新申请取得行政执法证件7人。目前,我委共有141人拥有行政执法资格,在委内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骨干队伍。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项目批复、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托山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实时调度、协同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开工。三是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督促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9个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台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监管层级和监管项目类型的文件。组织完成2023年度评标专家公开征集活动和续聘评标专家在线考试,全面实现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印发《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评标专家新型监管机制。

(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做好群众回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准确、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4件。接待纪检、公安、审计、律师、档案调阅390余件,畅通值班电话,耐心解答群众、基层发改部门及兄弟单位等咨询约400余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策提案。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79件、政协提案89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与代表、委员建立互动机制,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形成“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三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全年政务微信推送信息494条,微博发布362条,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837条,政策解读60次。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数量。认真办理委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规范复议应诉程序,2023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无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等情况发生,无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需要办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形成了一些亮点经验做法,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监督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法治机关建设的系统合力还不够强,在系统内部上下沟通同、协同联动上还有欠缺,没有完全实现同频共振。二是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互动式普法的手段不多,法治文化建设的“酵母效应”发挥不足。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办法对策还不够多。发展改革领域监督执法尚未实现全覆盖,依然存在意识不到位、力量不足、手段单一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引领“关键少数”学法普法执法守法,全面促进发展改革部门领导干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法治建设小组工作规则》,全方位贯彻落实依法治委各项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年度法治重点工作,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处室责任。二是注重发挥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委党组书记和成员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等,全年集中学法7次。三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审议《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重大决策民主、科学。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审批核准以及重大改革事项,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前瞻性研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四是认真做好年终述法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述法要求落实落细落好。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我委行政诉讼案件2件,2件均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及时跟进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要求,全方位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要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指引,更好体现新规定、新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规范答复行为,加大潜在法律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结合新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同步做好我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和系统复议答复指引工作,优化应诉工作规则。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出台。依法制定投资、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三是继续强化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论证作用。

四是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广泛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大力宣传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普法参与广度,丰富法治学习场景,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八五”普法新亮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机关文化建设,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