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滚动

关于暂停石某萍等6名评标专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的公示

  根据阳泉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发改案决字〔2021〕1号),石某萍、李某元、卢某明、韩某高、王某君、安某星等6名评标专家在乌河盂县河道治理工程(尧上至进圭村段)施工项目评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评标,禁止以上6名评标专家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2月26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