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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进行体检及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

体检集中地点:2022年7月22日7:30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4会议室报到集中。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5、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6、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前一天23:00后保持空腹。

8、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六、考察方式

本次考察工作由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和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及其社会关系进行实地考察。

参加考察的考生等候考察组电话通知。

七、有关要求

体检和考察实行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要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八、咨询电话

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0351-3119697

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0351-3119562

山西省发改委人事教育处:  0351—3119318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