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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据情况说明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晋财预[2012]97号)精神,现将我委2017年部门决算数予以公开。报表数据包含省发改委(本级)及下属8个事业单位(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学院、山西省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服务中心山西省价格研究所、山西省价格监测中心、山西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控部门。   

  主要职责有: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省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拟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省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提出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省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省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牵头制定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分行业安排计划。   

  (十二)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十三)研究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牵头开展省际、国际合作。   

  (十六)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全面统筹、谋划、推进、协调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方案研究、规划引领、产业发展、社会建设、政策支持、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   

  (十八)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年度人口计划等

  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山西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20818.64万元,相比上一年度增加1056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681.65万元占比99.34%其他收入136.99万元占比0.66%收入增加原因为2016年原省物价局并入省发改委,从2017年度开始预算划入我部门,所以增加。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9546.80万元相比上一年度增加548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1.79万元,占比47.84%;项目支出10195.01万元,占比52.16%。增加原因为2016年原省物价局并入省发改委,从2017年度开始预算划入我部门,所以支出增加。

  (三)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4.55万元、教育支出1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6.1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19万元、其他支出480.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4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7.5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20681.65万元的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4.84万元,占整个“三公”支出的35.73﹪;公务接待支出17.31万元,占整个“三公”支出的17.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5.38万元,占整个“三公”支出的46.53﹪。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4.84万元,较上年减少5.27万元,出访学习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洽谈、参加会议、友好交流、学习培训等领域的国际合作,2017年因公出国(境)4批次,因公出国(境)人数5人。增减原因为今年出国任务较上一年略有减少。   

  2、公务接待支出17.31万元,较上年增加7.48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与国家部委、各省级部门、省内各单位之间的公务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公务接待人次330人。变动原因为省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后,接待任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5.3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辆35辆,运行维护费45.38万元。较上年减少3.76万元,原因为进行公车改革,车辆费用在逐步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省发改委运行经费支出864.83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增加320.24万元,增长58.80%,主要原因为2017年原物价局合并入发改委。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发改委采购支出总额3864.57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4.2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5.57万元机关:98.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万元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发改委共有车辆35辆,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行政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23辆和公车改革后已封存待处置12公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委组织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建立健全我委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组织我委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聘请第三方机构山西省财产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协助我委给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设立相应的绩效指标体系。经过查阅项目资料和实地查看项目,省财产评估中心出具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包括七个方面内容,项目专项资金概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分析、综合评价结论、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政策建议。我委四个项目均被评定为优秀。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