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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物资储备 确保供应平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晋办发〔2020〕27号)精神,确保我市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安全和 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及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粮油 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我委早部署、早行动,印发了《应对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 保供 稳价 工作方案 》的通知,成立了以吉守斌主任为组长的 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 工作 领导组。

  依照《临汾市应急成品粮油管理暂行规定》《临汾市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临汾市突发事件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我委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由物资储备科牵头,政策法规监督科、纪检监察组等人员组成的检查组,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全面普查等方式,重点对我市22家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企业和3家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涵盖承储数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合格、台账财务账是否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是否合理等多项内容。

  在检查的25家储备企业中,除襄汾2家储备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消防安全改造(客观因素)、吉县1家企业实施中国好粮油提升改造项目外,仅有1家储备企业略低于承储任务要求,全市整体储备情况较好,储备企业能够做到生活物资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另外,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发现的台账记录不规范、杂物无序堆放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个别企业承储数量未达到任务要求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承储企业履行应急储备管理责任,加大对承储应急物资责任人的管理,对不履行职责的承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提高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储备意识,规范了承储企业储备管理,通过市县两级监管以及企业履职尽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应急生活必需品(含成品粮油)储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