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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简报【2023】第3期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工 作 简 报

2023】第3期(总第20期)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支持山西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作为全国两会山西代表团全团建议提交国家

◆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实施方案》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省住建厅召开黄河流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省水利厅召开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

◆晋中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题会

◆晋城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支持山西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重要实验区作为全国两会山西代表团全团建议提交国家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山西代表团向大会提交全团建议,恳请支持山西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

建议指出,山西省内黄河流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是煤炭、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制造等工业的聚集区和全国重要能源基地,也是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山西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全国至关重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的目标任务,并将其作为全省“三区三地”目标定位之一。

目前,山西省编制完成了《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实施方案》,拟在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方面为沿黄兄弟省区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经验借鉴。建议恳请国家发改委比照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做法,支持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

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

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沿黄九省区及其他流域区域部分法院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代表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期间,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通过并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

会议强调,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力。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服务保障国家大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结合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特点,丰富完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为保障黄河秀美安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司法服务。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3月28日,省委书记蓝佛安主持召开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提出工作要求,省领导张吉福、刘旸、赵红严、杨勤荣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是我省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事关我省更好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各级各部门要从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统筹抓好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在践行国家使命中展现山西担当。

会议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对做好下阶段重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一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问题整改。二要始终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水土流失。三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整治环境污染。四要始终坚持治水兴水,不断强化水利支撑。五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持续优化产业体系。六要始终坚持融合创新,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七要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工作要求,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项国家战略实施好、落实好。要把生态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点上立行立改、面上举一反三,清单化推进国家反馈我省问题及我省自查问题整改,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全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治理。要把绿色转型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提高全社会节水效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旅康养等产业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把狠抓落实贯穿工作始终,聚焦会议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强化交账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合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上观看了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山西部分),传达了中央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主要负责同志作情况汇报。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市设分会场。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重要实验区实施方案》经省委深改委会议

审议通过

3月23日,省委书记蓝佛安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省综改委)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山西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省份,肩负着实施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大使命。要统筹推进流经县、流域区、全省域生态大保护大治理,扎实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产业转型升级、文化传承创新、健全灾害防治机制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水平,为黄河永续造福中华民族作出山西贡献。

省住建厅召开黄河流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推进会

3月20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我省黄河流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住建部对我省黄河流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听取了太原市、长治市、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就黄河流域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黄河流域各市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差距,找准短板,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要加快改革现有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体系,逐步建立标识明晰、规范有序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推行不同类别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要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垃圾的终端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强有力举措,推动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省水利厅召开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

3月10日,省水利厅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就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传达了蓝佛安书记、金湘军省长批示精神和吴伟常务副省长讲话要求,审议通过了《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事项(山西水利部分)整改方案》。

会议强调,要成立工作专班,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推进机制和要求;按照“一事一议、一项一策”原则,逐项梳理核实问题性质和缘由,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要严格履行监管和验收督导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问题整改依法依规落实,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晋中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工作专题会

3月28日,晋中市委书记常书铭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就贯彻落实我省黄河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蓝佛安讲话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成立工作专班,把省委的部署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合力攻坚抓好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晋中市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有责任、有义务高标准、高规格、高效率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思想引领,树牢生态理念,把实施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引导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晋城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3月10日,晋城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蓝佛安书记、金湘军省长的批示精神,听取了晋城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对扎实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议强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主动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确保11月底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各类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市黄河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措施不细、责任不实、行动不力、不作为的,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积极加强与省黄河办的沟通衔接,推动反馈问题按时逐项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