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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举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一周年宣传活动

2022年5月27日,《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条例》宣贯,发挥《条例》在促进信用山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5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在太原市政务大厅广场举办了《条例》出台一周年宣传活动,省人大财经委、省文明办、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科学技术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单位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新局面”为主题,通过主旨讲话、诚信代表发言、工作成效展示交流等环节,充分宣传了《条例》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双喜强调,《条例》的出台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支撑,要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等重点工作,创造公平有序社会信用环境,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为抓手,持续推进落实《条例》普及落实,不断提高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