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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政府投资条例》

7.《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8.《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9.《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10.《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11.《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二、普法对象

发展改革系统党员干部、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1.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发展改革工作中的规范、支撑和保障作用。

2.面向社会公众,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发展改革部门全面履职的良好法治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四、普法举措

(一)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列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托“发展改革大讲堂”等学习平台,邀请法学专家或者发展改革系统同志为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旁听,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9月底)

(二)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将行政执法以及行政争议化解中的典型事件,编制典型案例,及时进行解读。(责任单位:业务处室、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底)

(三)组织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品牌日、信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以及相应业务处室;完成时间:根据具体时间节点完成)

(四)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依托门户网站、机关办公内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及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文化需求,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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