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高校收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9〕456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培养成本,参考本省民办高校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收费水平,经与省教育厅协商,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对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6月15日前,登录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shan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就《关于对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