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通过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69条,政务类信息932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355条。
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权威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度。通过丰富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和平台,积极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增加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4条,“山西发改”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履职、谁办理”原则,统筹把握答复期限,提升答复质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更新本机关权力配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优化调整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便民、务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成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整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改要闻”“委内动态”“通知公告”等专栏发布信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委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获取、审核、发布等流程。同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网站的主体监管责任,定期对网站组织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4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2 |
6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 |
1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1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9 |
2 |
6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3 |
4 |
1 |
1 |
1 |
2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够及时,解读时效性有待提高。委内部分处室规范性文件发布时间与解读发布时间间隔较大,解读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务新媒体更新速度较慢,与网民互动性不强。相较于先进省份,我委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够精细,亟需丰富内容形式、提高排版审美、强化互动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条例》要求,配齐配强干部队伍,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各信息报送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