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商品发〔2024〕337号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禹门口灌区农业用水销售价格的请示》(万水控〔2024〕47号)收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神,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经研究,现将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禹门口灌区农业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禹门口灌区农业用水全成本水价为0.592元/立方米;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0.335元/立方米。
二、执行分类水价。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分别制定价格。
三、粮食作物用水价格采取提价加补贴方式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即粮食作物用水价格由0.25元/立方米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0.335元/立方米,其中,提价0.03元/立方米,财政精准补贴0.055元(按省财政近三年平均农业水价精准补贴金额和粮食作物用水量测算);执行水价为0.28元/立方米。财政精准补贴政策取消后,供用水双方按0.335元/立方米执行。
四、经济作物用水价格由0.25元/立方米调整到0.40元/立方米。
五、终端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在定额用水范围内执行基本水价,其中粮食作物基本水价按0.335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按0.40元/立方米执行。超出定额用水50%及以下的水量部分,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15%征收;超出定额用水50%以上的水量部分,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30%征收。用水定额按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DB14/T1049.1-2020)执行。
六、末级渠系收费协商确定。末级渠系收费一般为0.03-0.05元/立方米,最高不得超过0.05元/立方米,具体执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相关要求。供水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加强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本约束,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八、价格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委。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