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法规发〔2024〕32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晋发改办室发〔2024〕39号)的部署安排,我委对2023年12月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58件文件予以废止、45件文件失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文件目录清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