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0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省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健全产业教授制度建设、推进“四链”相融加快山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从建立实施产业教授制度,促进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方面,精准提出了关于产教融合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改革、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的重要问题,给出了针对性建议,对我们推动产教融合改革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表示感谢和赞同。
二、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改革,提出要坚持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相结合,着力提升创新驱动效能的决策部署,建立教育科教人才的总体发展框架,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我委积极推动改革进程,从政策布局、试点示范、重点任务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取得了明显改革成效。一是强化省级政策供给。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改革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山西省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设定的路线图,在全国首家创新出台了《山西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标准》《发榜公告》《培育名单》《推进举措》等一系列组合制度性政策,按照“小切口”撬动大改革的思路,从政策层面保障“政企行校”各方主体协同发展。二是加强培育平台载体。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建设,以推进教育和产业体系有效对接为目标,用好用足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投资,重点谋划省属高校太原理工大学产学研贯通式创新平台、太原科技大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一批省市县重点产业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项目,共建共享“政企行校”四位主体融合发展平台载体,积极探索建设运行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四链融合有机衔接,探索打造布局合理、技术领先、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管理规范、适应需求的共享型、高水平、专业化的重点产业集群平台载体体系。三是积极培育试点企业。截止目前,共开展9个批次遴选确定了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半导体、通用航空、生物医药、家政、养老等行业的310家试点企业纳入省级建设培育库,其中1家列入国家级企业,同时支持鼓励试点企业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参与平台载体和产业学院建设。四是探索培育试点行业。充分发挥行业聚合作用,牵引社会各界多方联动,培育建设“山西省产教融合促进会”,同时推动建设重点产业的产教融合专委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探索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联盟培育。五是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建设山西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服务产业云平台,积极构建“政企行校”联动,不断满足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创新要素协同配置迫切需求的智慧化平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以“三个试点、一个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发展。一是抓实城市试点。积极向国家报告我省4个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至少争取我省1个城市列入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二是抓实试点企业。扎实做好310家已入库试点企业培育工作,一方面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方式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办学,同时做好试点企业税费减免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引导试点企业积极参与省级重点产业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工程师技能创新优势,融合教育侧开展“双师型”教育建设。按照《山西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方案》,正在启动新一批试点企业遴选入库工作,持续推动优质试点企业新增量,至年末遴选争取达到350家左右,特别是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现代农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争取更多优质试点企业列入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三是抓实试点实训基地。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再谋划建设山西能源学院学院绿色智能矿山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10个左右省级重点产业的院校型项目,引导院校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对正在培育建设的13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按照“一主多分”布局思路,认定一批省级重点产业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政企行校”在平台载体协力推动实训、生产、创新、大赛、评价等工作,推动“政企行校”围绕重点产业集群运行重大平台载体在课程开发、专业共建、师资团队、人员互派、技术攻关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助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逐步构建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平台载体体系。四是抓实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构建产业资源分布、产业人才供需、成果转化应用、紧缺岗位画像等功能的产教融合数据库,适时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高校科转化科研成果清单》等供需信息,实现产业资源、人才供需、成果转化、学科分布等信息共建共享,整体解决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创新要素协同配置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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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政府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王 敬
联系电话:0351—3119209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