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6号建议的答复
薛世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家政进社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发展改革职能,积极推进全省家政服务业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家政服务业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建立了山西省家政服务业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家政服务业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意见》落到实处。二是遴选骨干家政企业纳入试点培育。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企业材料初审、“互联网+现场”答辩、专家组评审等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遴选山西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爱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家政骨干企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培育建设。三是完善家政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的行动方案》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市和省相关部门对全省家政领域受行政奖励企业和问题企业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实统计,推动家政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四是贯彻落实推进家政进社区指导意见。会同商务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晋发改社会发〔2023〕358号),重点在社区网点、社区培训、社区就业、创新服务供给、延展产业链供应链上下功夫,指导各地用好各类政策工具,抓好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家政进社区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我省家政进社区工作才刚刚起步。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将家政进社区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重点任务,积极支持家政进社区,指导各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结合我省城市社区嵌入式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社区基本服务功能,更好地提升我省家政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全省家政进社区快速健康发展。
承 办 人:赵霞
联系电话:0351—3119811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