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1号建议的答复
任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政治站位非常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领域攻坚克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我省仍有进步空间。您的提案提出的政策建议很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这些建议对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表示感谢和赞同。
二、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厚植投资兴业沃土,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可开工”,企业项目报建时间和成本进一步压缩。全面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各环节活动全部在网上开展,交易透明度和便利度不断提高,企业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助力《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推动“信易贷”平台上线运行,累计认证企业5万余家,金融机构33家,截至2023年底发放款12.4亿元;信用山西平台信息归集范围不断拓展,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涉企信用信息15亿条。涉企办理事项大幅减少,通过流程再造、制度优化,将我委涉企批办事项由137项大幅压减至31项,压减幅度达78%,并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不断优化收费管理,指导地方铁路集团继续执行我省运价管理政策,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进一步降低了地方铁路运价水平,共减免市场主体物流费用约7186万元。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累计为企业减负2661万元,惠及企业9497家。持续规范价格管理,深入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共查纠退还用户5200万元。大力推广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全方位降低企业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招投标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全省307个项目退还各类保证金2803.47万元。对农村地区下行快件给予补贴,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上行、下行快件补助发放共计4908.12万元。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积极沟通对接相关厅局,围绕消费提质扩容升级、乡村e镇培育等领域,深入开展服务业提质增效十大行动,实现服务业恢复稳定发展。强化政策创设,出台服务业提质增效“66条”、服务业促消费“10条”,用真金白银的举措加速服务业恢复发展。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共39家,指导集聚区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物流效率,发展太原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大同、临汾区域物流枢纽。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全覆盖,农村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城乡循环更加畅通。
四是优化市场准入,持续扩大民间投资。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公开征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从强化项目审批、用能、环境容量、用地、融资等要素保障方面,提出40条具体举措。为提高民营企业获取优质项目的可得性和便利度,2023年3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我省建立起按季度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征集、推介、跟进、保障闭环管理。项目推介“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线上”通过中央和省级等媒体宣传推介,“线下”向山西百强民营企业、省级商协会定点推介。2023年,全省累计四批次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共400个,计划总投资4953亿元,计划引入民间资本2516亿元。对于推介项目,我们持续跟进、强化保障、督帮一体促进项目落地和民营企业参与,8月省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目前,400个项目中已有86个项目与民营企业进行了洽谈,其中31个项目已成功引入民间资本,预计民营企业投资规模115.9亿元。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我们将以落实《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为抓手,用更大的力度、采取更精准务实的举措,全力促进民间投资扩规提质,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省政府印发《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3〕60号),将国家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精准化,提出4方面17项举措和32项重点任务,建立省级部门和各地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共抓统一大市场建设“一盘棋”合力。扎实开展政策措施清理,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梳理存量政策文件30991份,废止修订329份;对17078份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修改调整397份。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健全监督机制,相关做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坚持高位推动,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招标投标壁垒等中心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充分吸收贵您的意见建议,多措并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带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承 办 人:杨韶欣
联系电话:0351—3119127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