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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督导处对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为加快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规范高效执行,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处对全省各市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并在6月24日将评价结果向全省11个市进行了通报

此次评价范围为2024年度全省11个市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55个,其中涉及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金额66.76亿元。评价依据为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数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开展评价的方案》,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推进情况开展评价。评价时间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从立项之日至2025年6月18日。评价标准为开工率(权重40%)、完工率(权重10%)、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权重10%)、中央预算内资金完成率(权重20%)、建设资金支付率(权重20%)5项指标加权赋分

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吕梁市、晋城市、朔州市、长治市、运城市、忻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相对较快,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和到位率较高,项目总投资支付率指标和完工率指标表现也较好。但个别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缓慢,截至6月18日,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超期未完工项目共64个。按照属地划分,长治市18个,太原市15个,临汾市8个,忻州市6个,运城市6个,晋中市4个,大同市3个,阳泉市2个,吕梁市1个,晋城市1个。

评估督导处对各市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提出了要求,一要充实督导力量,加强队伍建设;二要加快项目实施,强化督导服务;三要精准填报信息,杜绝弄虚作假;四要用好评价结果,坚持预警通报。评估督导处将持续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季度综合评价工作,全力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健康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