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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贯穿于全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规划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委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法治建设小组工作规则》要求,在委党组、委办公会对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专门研究部署。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委实现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法制审核100%全覆盖。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青年干部座谈交流、“勇担新使命、奋进新征程”研讨等活动,2020年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15人,打造了一支关键时刻豁得出、顶得上,业务熟练、恪尽职守的发改铁军。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一是科学立法部署工作重点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委工作要点》《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对全年法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举措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从健全制度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六大方面十七个事项,并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跟踪督办。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作为我省首部政府投资管理规章,依法有效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推动《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和《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两项列入2021年地方性法规计划,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各项发改任务的重要作用。

  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74号令)的新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办公流程等做出相应修改,并研究起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全面系统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审查备案。全年对43件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49件涉及市场准入、市场经济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作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从源头上把好文件质量关。

  (三)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拓展承诺制改革。将承诺制改革与“一枚印章管审批”、“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地”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协同推进,做强“承诺山西”品牌。继续优化承诺制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促进企业报建审批更加简化便利。牵头起草制定《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针对核准类产业项目、交通线性项目报建程序,进行事项调整、流程再造,致力实现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全覆盖的突破和交通等线性项目精简审批的突破。

  二是加快能源领域改革破题。反复对接协调,实现煤层气矿业权占用费用动态调整、开发权项目备案下放等国家重大政策相继落地,有力支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出台《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对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等作出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73个工作日。支持晋城开展煤层气综合改革试点,在法律轨道上保障改革难题破解。

  三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审查、评审、批复“三个马上”的行动,审批时限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大力实现流程优化。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管理,将初步设计审批正式接入在线平台管理,项目审批程序、时限、前置条件等更加透明。

  四是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发改委协同办公系统形成“互通”“立交”,实现无缝对接。出台《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相关制度的通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跟办制,3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流程再造、平台互通、一网通办、全程监管”。

  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山西”平台建设,全面归集全省11个地市56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全年累计归集数据近5亿条,其中包含“双公示”信息1214万条,“红黑名单”信息27万条,同比提升300%,实现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共享机制。

  六是持续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持续推动清单之外的事项应放尽放,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召开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相关问题座谈会,梳理形成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解决清单之外的门槛和隐性限制。

  七是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在全领域推行投标保函制度,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指引》,引导全省招标投标依法有序开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外资项目配置质量和效益。严格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与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必须招标有关规定的培训会议。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机关建设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编制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清单,按照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委党组中心组积极学习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委机关干部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习强国APP、国家发改委宣传教育培训在线等平台以及“发改大讲堂”等载体,积极学习《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发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营造众志成城、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印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宪法学习进支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专题活动,党组书记、主任与委领导和新任命的委管处级以上干部共同参加宪法宣誓,掀起全委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新高潮。将招标投标领域推行电子保函制度作为全省法治惠民项目,有效降低投标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在委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础信息和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人员信息全部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需要换证34人、新申领证件人员81人完成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规范案卷管理,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对投资项目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行为案卷标准作出明确要求。

  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省发展改革委集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不能腐制度建设研究,牵头负责《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4项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改革、推进标后评估制度改革2项深化改革任务。多次组织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代理机构等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讨论,目前,4项制度建设文本和2项深化改革方案均已通过专家组两次审核。同时,分行业、分地域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政策开展集中清理,及时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各类规章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山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实时调度、协同监管。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月组织项目调度,掌握项目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0年,全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93件。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形成“承办处室限时办理,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批,办公室统一上报”的工作机制。与代表、委员建立互动机制,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形成“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

  二是认真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自我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抓手。派法制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专题学习”等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水平。截至目前,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1件撤回终止,另1件正在办理中。及时开展案件分析,总结法律风险点,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紧紧围绕我委重点工作,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截至11月底,在微博微信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566条。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我委重点工作,与山西广播电视台共同策划推出《转型进行时》栏目,在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及我省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上发布新闻量共计171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一些工作人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二是依法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制度仍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充分。三是开展法治工作的方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化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承担的重大任务多、涉法事务多,法治工作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我委“三抓一争一放”的安排部署,在转型发展的各项重大工作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立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分别列入省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要优化立法工作方法,做好协调论证,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序推进两部地方性法规顺利出台。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

  二是不断规范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继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和制作标准,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格式,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不能腐制度建设。完成《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出台《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标后评估制度两项改革,全面理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制,逐步统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加强招投标信用监管。

  四是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投资条例》等专题学习培训列入年度培训教育内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是谋划“八五”普法新篇章。着手“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继续充分利用委网站行政执法专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深入宣传解读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弘扬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