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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出台新《建筑能源法》浅析

一、背景

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长期依赖俄罗斯天然气进口的德国一度爆发能源危机,甚至传出推迟已确定的彻底淘汰煤电的时间表。德国国内能源短缺持续推高其国内制造业和居民生活成本,导致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给德国政府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社会压力。在此背景下,德国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在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有关统计显示,2023年德国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升至56%,2022年该比例为47.4%。

二、德国建筑供暖现状

从建筑的供暖行业来看,目前德国约80%的建筑采用化石燃料满足热能需求。天然气在供暖领域占比约50%,居主导地位;油位居第二,约占三分之一;区域供暖为6.6%,电力、颗粒、液化石油气和煤炭加热系统等合计占10.3%;热泵供暖仅占据3.4%。可见,德国现阶段对化石燃料供热依赖严重。这既不利于国家的能源安全,也与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与碳中和目标实现相背离。因此,德国加速了建筑供暖领域的改革,《建筑能源法》(GEG)便是一个重要举措。

三、出台《建筑能源法》

2023年9月,德国议会通过了由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BMWK)与联邦住房、城市发展和建筑部(BMWSB)共同起草的 《建筑能源法》(修订草案)、《供暖成本条例》(修订草案)和《清扫和检查条例》(修订草案),旨在将供暖和生活热水改用可再生能源写入法律,从而启动并逐步实现供暖行业的去碳化。

“德国建筑能源法案(GEG)”,也就是俗称的“供暖法案”。该法案规定,从2024年起,德国将逐步禁止使用传统的壁挂炉和锅炉作为供暖系统,力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要求每个新安装的供暖系统必须达到至少65%的可再生能源贡献比例,例如,与供热网络连接、电热泵、直接电加热、混合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与燃气或燃油锅炉相结合)、基于太阳能的供暖、在特定条件下可使用 H2供暖。

四、《建筑能源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2024年1月1日起,这一法案仅适用于新建住宅开发区域内的新建建筑,现有供暖系统可以继续使用。损坏的供暖系统可以修复。如果天然气或燃油供暖系统存在无法弥补的缺陷,则有过渡解决方案和数年的过渡期。在困难情况下,业主可以免除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暖的义务。现有建筑和新开发区以外的新建筑将逐步过渡,有效期至2044年12月31日。从2045年起,德国将全面禁止石油和天然气供暖。

(二)时间安排

市政供热规划应由德国各市启动,最迟在 2028年6月30日(大城市,即居民超过10万,为2026 年6月30日)之前确定未来几年将在哪些地方扩大供热网或气候中和燃气网。现有已经存续的建筑和在空地上新建建筑(需要时间规划)的过渡期将与城市供热规划相互联系。在大城市最迟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必须安装具有65%的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在小城市(居民人数少于10万),最迟在2028年6月30日之后,必须安装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即从2026年7月1日或2028年7月1日起,新的燃气或燃油供暖系统只有在使用65%的可再生能源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例如,通过与热泵结合(所谓的混合供暖)或按比例使用生物甲烷来实现。

(三)政府补贴

德国政府将通过补贴的方式向气候友好型供热方式的转变。补贴的依据为居民年收入:

1)中低收入群体(家庭年应税收入不超过40,000欧元)将获得30%的收入补贴。注意:这是在30%基本补贴之外的额外补贴。

2)如果在2028年之前更换旧的燃油燃气供暖系统,还可获得20%的加速更换奖金。但是最高补贴为投资成本的70%。

3)租户应受到保护,免受租金上涨的影响。一方面,房东应投资新的供暖系统, 并对供暖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另一方面,房东最多可转嫁10%的更新供暖的成本。

五、立法的影响分析

1)新《建筑能源法》草案的颁布意味着德国建筑供暖将逐步放弃传统石油和天然气供暖。德国公民将不得不每年花费超过90亿欧元来安装气候友好型供暖系统。公民更换供暖系统将由国家提供补贴。

2)可能影响德国房地产市场,不符合新《建筑能源法》供暖要求的房产价格可能会持续下降。

3)促进热泵在德国推广应用,中国是欧盟国家最大的热泵产品进口贸易伙伴,欧洲热泵市场的景气将给中国相关企业带来良机。姬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