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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能源竞价问题咨询答复 (第7批)

2026年1月27日17:00至2026年1月29日17:00,竞价工作咨询邮箱共收到有效问题(不含前六批已答复问题)5个。经研究答复如下:

问题1因须合并两个备案证,后续重新备案了一个,合同里面的备案代码也是现在上传的这个,可以用这个参与竞价么?(后面重新备案的里面还有没做的,盖不上行政审批局的章)

答复不可以。

问题2因政策原因之前备案证备的是直流侧容量后续变动为交流侧容量,重新备案了。新的备案证里面目前还有没做的,涉及到剩余容量问题,将直接作废不能再用新的备案证。可以用原来第一版的备案证参与竞价嘛?

答复可以用原来第一版备案证,但需上传佐证材料。且竞价申报容量需转换为交流侧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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