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滚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4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2017年整改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0日,省发改委组成验收组对《2017年整改方案》第1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煤炭、焦炭、冶金和电力四大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长期维持在70%以上,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智能化、服务化发展,传统产业循环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支撑多元、布局优化、链条高端的现代工业体系。

三、完成情况

1.严格产业准入

严格按照执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严禁审批钢铁、电解铝、焦炭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上项目均需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其中钢铁、电解铝已改为市级及以下有关部门备案。

2.培育新兴产业。

报请省政府审定,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7号)。2019年11月12日我委已成功举行山西智创城启动运营仪式。

3.提升传统产业。

钢铁行业:积极推动钢铁行业升级改造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省炼铁先进产能占比由2018年的39.3%提高到45.5%,炼钢先进产能占比由2018年的31%提高到35.8%。有色行业:推动吕梁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截至目前园区电解铝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园区配套电解铝精深加工项目正抓紧推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材”产业链初步形成。焦化行业:进一步优化焦化产业园区布局,加快办理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大型焦化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年底前可基本建成大型焦化项目产能1700万吨,先进产能占比提高到50%以上。建材行业:水泥工业全部实现新型干法生产,机立窑、立波尔窑、中空窑、湿法回转窑全部淘汰,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占比达95%以上。平板玻璃产业全部升级为浮法生产线,产能集中度较高,交城利虎玻璃一家企业占86%,深加工比例不断提高,汽车玻璃、火车玻璃生产水平和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4.坚定去除产能。

煤炭方面,“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去产能任务,全省年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项目,确需建设的新增产能项目需制定并报请国家能源局批复产能置换方案。2017年关闭煤矿27座,退出产能2265万吨。2018年关闭煤矿35座,退出产能2240万吨。2019年关闭煤矿16座、退出产能1895万吨,已完成省级联合验收。同时,积极推进产能置换和未批先建项目手续办理,为提升先进产能占比创造了条件。全省煤炭先进产能占比已达68%。电力方面,对在建煤电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停建缓建一批煤电项目;严格控制新建规模,未列入国家按照总量控制制定的煤电发展规划中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控制年度投产规模,建成项目需在国家能源局统一指导下按照国家确定的年度投产规模安排并网发电。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17]154号文印发《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国家已将我省13个缓建项目移除缓建名单,目前我省有停建项目4个,装机规模392万千瓦。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第14号整改任务已按照《2017年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