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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喜获全省第一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2024年第1期)截至2023年底,我市综合信用指数83.66分,位居全省第一,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美收官。

一、依托数字政府建设,畅通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完善数据归集联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总量已达1.2亿条,涵盖水、电、气、医保、企业登记、行政管理等各类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月均归集2万条以上,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全省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在全市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专项行动,加大政府失信线索监测发现力度,按所属地、主管部门“即发现即转交”并挂牌督办,持续跟踪办理情况,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增强企业对城市的投资信心。

三、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各级执法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工作。“线上”在“信用吕梁”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企业按照流程自主完成修复,“线下”在全省率先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信用服务窗口,现场帮助市场主体完成修复,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信用力量”,全年共帮助136户企业实现信用修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被列为典型案例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组。

四、高效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指导全市相关部门对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已在税务、交通、金融、住建、能源、医疗等21个领域开展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开展失信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机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全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失信被执行机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黑名单”失信惩戒工作,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申请财政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对企业的激励约束作用,累计对201户“黑名单”企业实施了失信惩戒。

强化考核评估,确保信用建设取得实效。在全省率先建立信用体系工作考核机制,出台了《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通过日常工作开展和年底资料报送等方式对13个县(市、区)政府和39个市直成员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这一做法受到省发改委的表扬,并向各市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信用在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社会氛围,努力擦亮诚信吕梁的“信用名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